各位导师、研究生:
近期高校学生安全事故频发,经排查,我院也存在部分研究生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外出情况,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
《中国地质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第五章第四十条规定,学生请销假必须严格依照相关程序办理;第六章第四十六条规定,学生个人或组织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开展登山,户外野营、滑翔伞、漂流、到自然水域游泳戏水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活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组织者严重警告直至记过处分,给予参与者警告直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组织者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给予参与者留校察看处分。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中国地质大学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要求,学生要加强在校外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学生利用寒暑假外出旅游须自觉向家长报告,并负责自身安全。
学校在学生外出请销假有制度要求。在此,学院重申要求如下:非学校节假日放假期间,所有研究生外出实习、实践、返家或旅行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导师和相关部门签字备案,返校后及时销假。另,研究生因私外出,还需签订外出安全责任承诺书。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学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严肃处理。
附件一:《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请假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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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环境学院研究生外出安全责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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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