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为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制定本方案并公告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2.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考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的考核是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本科直博生已在推免复试拟录取阶段组织复试,无需参加本次复试;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具有准考资格且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考核”生直接进入复试。
5.少骨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学校研招网公告通知为准。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硕博连读 |
普通计划 |
对口支援计划 |
长江教育创新带 |
丝路中心 |
环境科学与工程 水利工程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水文气候学 水文地质学 |
13 |
31 |
1 |
2 |
1 |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
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形式。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前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国外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学位认证书);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
(5)复试通知书原件(博士生招生系统下载);
2.需提交的纸质材料清单:
(1)政治审查表(需加盖党委公章) 附件2、博士政审表.doc
(2)博士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3、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为原件。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4月26日9:00-10:00 |
资格审查 |
未来城校区 科教四-310 |
(三)复试缴费
根据物价文件,复试费用为100元/人。缴费平台网址:(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缴费系统4月23日17点开放后自行缴费,资格审查前需完成缴纳)。
(四)复试内容
1.背景评估:成立至少由3名专家组成的评估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的、独立的评估、打分。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对考生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给出背景评估成绩,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背景评估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成绩为百分制整数。
2.学科专业考核:考查形式为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笔试。学科专业考核成绩为百分制整数。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综合。
3.综合面试考核:包括外国语水平考核(占20%)和综合素质考核(占80%)。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为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外国语水平考核: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采用面试方式。外国语水平考核成绩为百分制。
(2)综合素质考核:学科专业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阶段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进行全面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为百分制。
(3)综合素质考核打分细则:专业思想、治学态度(20分)专业能力、培养潜力(40分)创新意识(30分)特长与兴趣(10分)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
请复试考生准备个人简历及成果证明材料,打印装订六份,带至面试考场呈交评委组。
时间 |
内容 |
地点(未来城校区) |
4月26日14:00-16:00 |
笔试(专业综合) |
公教1(具体见复试名单) |
4月27日9:00--17:00 |
面试 |
公教1(具体见复试名单) |
硕博连读与提前攻博生生不需参加笔试,需参加综合面试考核。
(六)复试总成绩
申请考核生复试总成绩=背景评估*权重10%+学科专业考核*20%+综合面试考核*权重(70)%。复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硕博连读及提前攻博生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考核*100%。复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录取规则
1.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经复试合格后第一批次拟录取。普通计划的“申请-考核”生按复试总成绩结合导师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复试合格的少骨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考生由学校确定是否拟录取。
2.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不合格。
②背景评估不合格。
③综合面试考核不合格。
④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⑤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⑥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协议,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未按时转档。
⑦未按时提交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⑧提供虚假信息。
3.拟录取为非定向的往届生档案须于6月20日前转至学院,硕士应届生可于毕业后转档案;委培生、在职少骨生等定向生无须转档。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4.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五、其他
1、请考生按照属地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考前须自行做好体温监测,体温正常(须低于37.3°)且持有各省市“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复试。考生凭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原件、“健康码”绿码且体温监测正常后进入校园。所有的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2、拟录取的博士生签订诚信书,若主观放弃入学资格,将被计入失信名单,并予以公布,并折减其接收博导次年等额招生指标。
3、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高新区锦程街68号 ,邮政编码:430074
电话:027-67883157Email:yjs16@cug.edu.cn
4、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027-67885153;yzb@cug.edu.cn。
监察处:027-67884345;jwbgs@cug.edu.cn。
附件1、复试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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